我的說明文件說明如下:
從本機資料夾執行腳本時,所有選定的檔案都會作為參數貼上到腳本中。若要對檔案執行腳本: 導覽至所需的資料夾。選擇所需的文件。右鍵單擊該檔案以開啟上下文選單,然後從“腳本”選單中選擇要執行的所需腳本。
-- 我找不到“腳本選單”,上下文選單也不允許我執行它。 -- 當我嘗試從終端機執行該檔案時,我收到「找不到命令」。
我使用以下命令啟動該檔案:#!/bin/bash,並使該檔案可執行。以前版本的 Ubuntu 可以毫無問題地執行這些檔案。
答案1
該腳本可執行嗎?要檢查這一點,請右鍵單擊並選擇屬性,在權限選項卡上確保選中“執行”,然後再次雙擊。你應該讓你的選項框運行或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