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 Outlook 郵件規則

共用 Outlook 郵件規則

如果某個使用者想要將一組有用的郵件規則提供給其他人,則 Outlook 似乎無法正確支援此操作。即使目標郵箱具有使用正確名稱建立的所有正確資料夾,Outlook 似乎也使用內部 GUID 標識符,並且當匯入規則時,它們都會被標記為有關資料夾不存在的錯誤。

是否有可靠的方法將 Outlook 郵件規則從一個使用者匯出到另一個使用者?

答案1

在 中Tools|Rules and Alerts...,按一下OptionsRHS 上的按鈕。該對話方塊上有一個Export按鈕,可讓您匯出規則。

在此輸入影像描述

答案2

我同意這是 Outlook 的缺陷。從 Outlook.exe 版本 15.0.4711.1003 開始,似乎沒有太大變化。

Sperry Software 有一個名為「Power Rules Manager」的第 3 方插件,除此之外,它似乎允許匯入/匯出為可編輯的 XML 格式。我自己沒有使用過這個工具,因為它似乎需要為每個想要建立或使用可共用規則的使用者提供單獨的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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