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常使用Linux,根本不是專家(離它很遠),但我每天都使用它。
有時我發現自己使用(別人的)Mac 並在終端機中輸入命令。
在 Linux 中,我可以使用 Ctrl+Left 和 Ctrl+Right 在當前行中一次向後或向前移動一個單字(順便說一句,就像在大多數文字編輯器中一樣)。如果我嘗試在 Mac OS 中執行此操作,它會切換工作區,或將另一個視窗帶到前面,或類似的一些令人惱火的事情。我想我嘗試了 Command 和 Ctrl(正確)鍵。
Mac OS 中是否有不同的組合鍵?最後,我發現自己按住箭頭鍵一次移動一個角色,由於某種原因,在 Mac 作業系統中,這比在 Linux 和 Windows 中慢 10 倍。
答案1
Opt-B
向後移動一個字,Opt-F
向前移動一個字。這些是emacs
您的 shell ( bash
) 支援並預設啟用的鍵綁定。您需要檢查使用選項作為元鍵偏好(如下圖)。
此外,在終端機的設定檔設定中,您可以為例如指派特殊的轉義序列Opt-Left
,Opt-Right
以使熟悉的鍵盤快速鍵在終端機中運作,如下所示:
用於\033[5D
向左移動和\033[5C
向右移動。
答案2
如果您正在使用 iTerm,並且想要像 Linux 那樣的 Crtl + L / R 映射, 斯爾克的建議效果很好。
只需添加:
"\e[1;5D": backward-word
"\e[1;5C": forward-word
to ~/.inputrc
(建立文件,如果不存在),分別為 Ctrl - 左鍵和 Ctrl - 右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