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小心從選單列中刪除了桌面圖示。我怎樣才能恢復它?我正在使用 Linux Mint 17 Maya。我對此很陌生,所以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答案1
用於恢復“顯示桌面”按鈕的方法取決於桌面環境。
如果您使用 KDE,請右鍵單擊面板,轉到Panel Options
選單,然後根據需要解鎖小工具。然後,按一下面板最右側的面板工具框按鈕,然後Add Widgets
從面板上方出現的方塊中進行選取。捲動直到找到“顯示桌面”按鈕,然後將其拖曳到面板上。然後您可以關閉配置視窗並鎖定小部件。
在 Cinnamon 環境中,右鍵點選面板並啟用面板編輯模式。再次右鍵單擊該面板並選擇Add Applets to Panel
。找到“顯示桌面”小程序,選擇它,然後按一下Add to Panel
按鈕。
如果您使用 XFCE,請右鍵單擊面板,進入面板選單,然後按一下select Add New Items...
。找到並選擇“顯示桌面”小程序,然後按一下“新增”。然後關閉“新增項目”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