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共用資料夾/收件匣中的郵件時設定預設的「寄件者」地址?

回覆共用資料夾/收件匣中的郵件時設定預設的「寄件者」地址?

如果您在 Outlook.com 上使用共用資料夾或收件匣(我在這裡專門討論網頁郵件),它會自動設定您的電子郵件地址(例如[電子郵件受保護]) 作為您在收件匣中回覆郵件時「寄件者」欄位中的預設值。您可以輕鬆地按一下「寄件者」字段,將其變更為共用收件匣的位址(例如:[電子郵件受保護]),但每次回覆訊息時都必須執行此操作。無論您多麼精通技術或多麼警惕,都很容易忘記這一點。

有沒有辦法配置共享收件匣以使用[電子郵件受保護]作為預設的「寄件者」地址?這在 Outlook 桌面應用程式中是可行的,但我無法找到在 Outlook 的網路郵件中完成此操作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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