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 Windows 要為 exFAT 和 FAT32 檔案系統上的檔案指派不同的檔案權限?

為什麼 Windows 要為 exFAT 和 FAT32 檔案系統上的檔案指派不同的檔案權限?

標題中的問題描述了我的內容思考正在發生,但這裡有一些活動部分。我試圖將兩個目錄,即folder_onefolder_two,從 Windows 電腦複製到 Linux 電腦。

我採取了以下步驟:

  1. 一台Windows機器,使用GUI 7-Zip程式壓縮folder_onefolder_one.7z桌面資料夾。
  2. 複製folder_one.7z到已格式化的 USB 隨身碟(來自Linux)作為 FAT32。
  3. 從 Windows 電腦移除 USB 隨身碟。
  4. folder_one.7z從 USB 隨身碟複製到~/tmpLinux 電腦上。

現在,我對 重複相同的步驟folder_two,但步驟 2 失敗,因為folder_two.7z最終大於 4 GB(FAT32 的檔案大小限制)。所以,我重新格式化了USB驅動器(取自 Windows)作為 exFAT,複製folder_two.7z,並以相同方式完成剩餘步驟。

執行此操作後,從 Linux 電腦運行ls -l顯示~/tmp,較大的資料夾為每個人啟用了可執行位置,而較小的資料夾則沒有:

-rw-r--r--. 1 max max 1.9G Feb 11  2023 folder_one.7z
-rwxr-xr-x. 1 max max 5.8G Feb 11  2023 folder_two.7z

為什麼會這樣呢?這兩個檔案之間的唯一區別是它們在不同類型的檔案系統上從 Windows 移動到 Linux(兩種檔案系統的類型和用於格式化它們的作業系統不同)。難道FAT32根本不支援可執行權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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