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TeX3 團隊成員之間的協作:「這是我的程式碼,沒有人接觸它」與「團隊擁有程式碼」?

LaTeX3 團隊成員之間的協作:「這是我的程式碼,沒有人接觸它」與「團隊擁有程式碼」?

這本書編碼員在工作作者:彼得‧塞貝爾包含對幾位知名程式設計師的採訪,其中包括 Donald Knuth(我強烈向所有對 TeX 歷史感興趣的人推薦他的採訪)。 Seibel 向受訪者反覆提出的一個問題與團隊中程式設計師之間的協作有關:

當人們在團隊中工作時,程式設計師每個人都擁有系統的一部分是否更好? 「這是我的程式碼,沒有人接觸它」與團隊擁有程式碼並且任何人都可以接觸任何東西。

(這個問題可以在本書第 404 頁以這種形式找到。)

這讓我想知道 LaTeX3 團隊成員之間的協作是如何運作的...

  • 在 Seibel 所描述的兩種極端方法之間,LaTeX3 團隊的方法在哪裡?
  • 該方法是否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演變,或者自 LaTeX3 工作開始以來一直保持不變?

答案1

「更好」是一個見仁見智的問題,但我們能做的是看看隨著時間的推移實際發生了什麼。

目前的 LaTeX3 程式碼庫由許多不同的部分組成,其中一些部分比其他部分更「獨立」。回顧我參與團隊的時間,較新的模組主要由一位主要作者處理。例如,我寫了l3keys(這就是我加入團隊的方式),並且往往承擔修改它的主要責任。同樣地,布魯諾編寫並“照顧”諸如可擴展 FPU 和正則表達式解析器之類的東西。另一方面,「核心」程式碼(其中大部分從早期就已存在於程式碼庫中)如今已由有時間的人修復或更新。

綜上所述,沒有「強硬」路線。根據時間、想法和興趣,任何團隊都可以修改任何程式碼。當然,這就是擁有團隊的意義!當涉及到拼字錯誤或清除錯誤時,完成工作比由誰完成更重要。

作為大衛說,所有的程式碼是擁有的由團隊和領有牌照在下面LPPL

答案2

您可以看到關於LaTeX2e系統的通知在任何 LaTeX 發行版中都寫著:

This distribution is
Copyright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2 2003 2004 2005
The LaTeX3 Project and the individual authors:

自從 LaTeX2e 發布以來我們就一直使用這個措辭。

L3 文件實際上只是項目的版權,而不是個人作者的版權,例如

% File: expl3.dtx Copyright (C) 1990-2013 The LaTeX3 Project

差異實際上相當微小,特別是因為 LPPL 意味著任何人都可以分叉程式碼並以他們喜歡的任何方式使用/修改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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