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希望我的組織中的所有 RPM 定義一個供應商,以便我們可以輕鬆查看安裝了哪些 RPM。有人知道為什麼 Fedora 說:
做不是使用這些標籤:
打包商
供應商
版權
http://fedoraproject.org/wiki/How_to_create_an_RPM_package
他們根本沒有給任何推理。
如果不使用“供應商”,是否有關於常用於此目的的另一種方法的建議?
答案1
這通常與 RPM 有關。
http://en.opensuse.org/openSUSE:Specfile_guidelines細節很好,但是......
- 包裝工如果您的 RPM 永遠不會被任何人重新打包,則最好使用。
- 小販經常由構建系統自動設定(所以它可能適合您的情況)。
- 版權已棄用,取而代之的是
License
標籤。
答案2
這包裝工標籤「勸阻」的措詞很糟糕——我認為這樣的意圖會更清楚:「不要在包裝工RPM 規格文件中的欄位。如果定義了,該rpmbuild
工具將從巨集中填入它。
rpmbuild --define "packager $USER@$HOSTNAME" | grep -i packager
-8: packager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