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夾共用”顯示“共享名稱太長”...為什麼?

“資料夾共用”顯示“共享名稱太長”...為什麼?

大多數時候,當我從 Ubuntu 共享資料夾時,名稱欄位會變成黃色,並顯示「共享名稱太長」。但即使我保留這個名字,它也能正常工作。那麼太長有什麼用呢?極限是多少?

“共享名稱太長”對話框

答案1

對話中有一個錯誤。添加其他字符,您會發現警告消失了!

出現該警告是因為某些可以存取 Samba 檔案系統的系統也有相當極端的檔案名稱長度限制。例如你使用 Windows 3.11 連線到 SMB 伺服器,其檔案限制與 DOS 相同。

Samba 仍將託管共享,但其他人可能看不到它。如果您在共用名稱中貼上受限字元(例如:問號),則適用類似的規則。其他 POSIX 系統可以應付。窗戶會倒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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